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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房團專用銀行?金管會再抓同一銀行出包

〔工商時報/彭禎伶、魏喬怡〕

炒房團專用銀行,有一家銀行GG了。金管會9日宣布,去年底到今年3月的不動產專案金檢,再度發現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的不同分行,有行員到炒房團的講座現場進行簽約對保,貸款給財力明顯不足的投資客,共24戶、貸款金額1.45億元。

這家銀行在2020年底到2021年3月金管會第一波不動產專案金檢時,就被抓到貸款給炒房團的會員,同樣有行員到講座現場對保簽約,當時有20戶、貸款金額3億元,此案金檢報告年初才到銀行局,尚未開罰,這次又抓到同一銀行貸款給另外兩個炒房團,涉及內稽內控及核貸過於寬鬆,恐會被金管會「重罰」。

金管會在2021年底啟動第二波不動產授信專案金檢,包括10家銀行、7家信用合作社及3家票券金融公司,已在今年3月31日完成檢查。

炒房團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向銀行融資炒房,這次檢查再度發現去年發現的同一銀行,有其他分行行員到炒房集團舉辦不動產投資講座或說明會場所,進行簽約對保,借戶還款繳息能力偏低、買賣契約與貸款契約簽名字跡不同、特定人在貸後代理提領大額現金、繳息資金由特定第三人現金存入ATM、售屋款匯入借戶帳戶後由特定人提現等缺失。

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,這次發現是炒房團成員會穿著制服,替會員去ATM轉帳或提款繳房貸,且貸款者有些財力根本不夠,房貸占其收入9成以上,支付能力明顯有問題,但銀行還是核貸,雖然這些貸款目前仍是正常還款,但目前房價不斷攀升,銀行核貸若過度寬鬆,借款戶財力不夠的情況下,對貸後管理及銀行放款風險是不好的。

這次發現的二個炒房團,主要在新北市,以投資小套房、中古屋為主,因此每戶約500~700萬元,投資客會不斷買賣房屋、賺取差價,也會向銀行申貸周轉金,用來投資不動產等。

這次還發現銀行部分金融機構涉有違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規定,有關涉違反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規定者,例如寬限期、核貸成數控管、動工款、調整期處理方式及執行等;另有涉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控管、風險權數計提不符等問題。

張子敏表示,例如法人不得有房貸寬限期,但有二銀行利用短期擔保放款,第一年就只要繳息,到期再續貸,讓法人不用還本金;其次是核貸成數上,有四家金融機構利用其他關係人借周轉金,兩者相加超過貸款成數限制,也有高價住宅7千萬元以上,利用兩筆周轉金相加超過限額;三者是二金融機構有動工撥款缺失,即依規定沒有動工,貸款要保留一成,卻未保留;四是舊貸不合規部分,有一年調整期,有一家金融機構沒有依規定調整,延用舊貸成數。

再者是有二家金融機構出現不動產授信,該列入銀行法72條之2的限額控管,卻未列入;有四家金融機構被發現權數計算有誤,即自用住宅風險權數與一般投資客的權數不同,將投資客的貸款用自用住宅風險權數計算。



 
*資料來源:https://ctee.com.tw/news/finance/657377.html
*圖片來源:好房網